关于统计校内电动非机动车辆信息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加强校园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四轮车等电动非机动车的管理,切实维护文明校园、美丽校园的环境,降低非机动车校园内的安全隐患,现请各部门、学院负责将本部门、单位所有人员需校内行驶的电动非机动车辆信息进行统计,以便更好地加强非机动车辆的管理。具体车信息统计表见附件。
请各院(部)、单位于10月16日下午16:00前将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安全管理处,纸质版签字盖章送至图书馆106安全管理处办公室。
附件:《山东海事职业学院非机动车辆信息登记表》
安全管理处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