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事职业学院非机动车辆文明行驶告知书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非机动车的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畅通,切实消除因非机动车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维护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学校将加强校园所有非机动车管理,具体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关于非机动车使用的安全教育。师生员工及校内从业人员应驾驶正规厂家生产的车辆,凡进入学校的电动非机动车辆须经公安部门检验合格、安装公安部门统一颁发的车辆号牌。
二、校园内所有行驶非机动车辆严格按照限定速度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无条件避让行人,禁止在校内鸣笛,禁止超车。
三、凡进入校区的非机动车辆必须严格按照校园道路交通标志及交通标线行驶,服从校园交通管理人员、门卫执勤人员的指挥和管理,自觉维护校园交通安全。
四、进入校园的所有车辆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骑车,右侧行驶,不得逆行,不得骑快车、不得双手脱把、不得骑行嬉闹等。
五、进入校园的非机动车辆应当保持转向、制动、喇叭、夜间反光装置等安全设备齐全有效。
六、严禁在建筑物内公共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或为电动车充电;严禁在室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严禁从室内拉线至室外充电;严禁将电动车蓄电池拆下带至宿舍、办公室。
七、所有非机动车车辆入校后须规范停车,遵守以下规定:
1.校园非机动车辆应停放在划定的非机动车停车区域内有序停放,摆放整齐;严禁在绿化地、操场和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宿舍楼的走道内、楼梯口停放车辆。
2.所有车辆严禁占用消防通道。
3.车辆停放时不存放贵重物品,如有随车物品丢失,后果自负。
再次呼吁大家,为了维护整洁、有序的校园环境,请进入学校的所有非机动车车主们遵守学校规定,不要随意停放、不要占道停放。
美丽的校园环境需要大家共同维护!
安全管理处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