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学校在发生突发性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现场应急救援和对事故进行有效控制处理,提高对突发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减少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保障安全,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汇集编制《山东海事职业学院突发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具体内容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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